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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00号国务院令,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条例》规定,“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基金会设立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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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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