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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遭遇外国公司发起专利之战——警惕专利大战即将打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2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和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姜颖领衔的议案《制订知识产权基本法的议案》,获得了60名代表签名附议。这表明知识产权对于中国经济的战略意义正在得到更高层面的认可。专家希望,饱受专利权纠纷困扰的中国经济,能够从教训中获得经验,使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到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去,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同时,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倾斜的手段,让那些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企业享受到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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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欧盟相关法案出台前两三年,很多欧美企业就赶着申请了一大堆专利,而中国出口企业只是在法案即将启动前两三个月才知道有这么个标准

  前不久,我国某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又遭到韩国某家电巨头发起的专利之战,称其所生产彩电的高频头(负责高频信号转换的部件)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一个高频头的成本仅人民币18元左右,而韩国公司要求收取的专利使用费就达到1美元。但当这家企业找到韩国公司总部进行协商时,对方却推说这个专利权属于其在美国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要索赔总公司也不能干预。

  纷纷扰扰的温州打火机事件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欧盟最早拿出的武器是“儿童安全法案”,针对的是两欧元以下的打火机,要求这类打火机能保证儿童打不着火。温州企业只能放弃这些低端产品出口欧洲。接着,对方提出反倾销调查,但是温州企业打国际官司胜诉了。反倾销不成,对方又抬出技术标准这根大棒,先后提出一系列技术壁垒,先是火苗高度不能超过两公分,然后是壳体的防裂防炸性能,最后是长途运输中的包装安全问题。温州打火机企业按照对方的要求都一一进行了改进。

  没想到的是,最近欧盟又提出:为了符合技术标准,还得有相应的计量、检测装置和设备。而这些装置的绝大部分专利,就握在欧美企业手里。一位温州烟具协会负责人曾感叹:“我们把整个过程研究了一下,发现往往是在欧盟相关法案出台前两三年,很多欧美企业就赶着申请了一大堆专利,而中国出口企业只是在法案即将启动前两三个月才知道有这么个标准。”

  完成专利的跑马圈地只是跨国公司发动专利攻势的必备条件,当中国对手已经具有了足以威胁他们地位的市场份额,同时又没有自己的专利累积,他们可以一击即中

  “如果说前两年跨国知识产权之争还只是打响前哨战,那么从现在起,专利战可能在中国所有重点行业打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军对此深表忧虑。他认为,根据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跨国公司把专利网络布好差不多需要5年,而从1999年开始,许多国际大公司纷纷加重在中国内地进行专利布局,目前已经基本就绪。

  现在,中国家电、制药、机电、电池等行业的企业老总们不得不花上很多的精力来处理专利权纠纷。2002年,6C联盟(时代华纳、日立、IBM、松下、三菱、东芝)联合诉中国DVD生产厂商侵权,致使中国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付4.5美元专利许可费,目前已经付了30亿元,在对方专利权失效以前,还将陆续付出200亿人民币之巨。而中国摩托车企业最近两年时常经受日本摩托车行业协会的专利权发难,也丢失了大片海外市场。

  邓军介绍说,自1985年中国实施专利法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累计受理了28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中国外申请占54%,而国内申请中,属于企业申请的只占17%,国外申请中,企业申请高达93%。简单换算之后,可以发现,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只有2.2万件,而外国企业申请了14万件,是中国企业的6.4倍。中国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更是少得可怜,十几年来累计只有2000多件,而日本的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就在国外申请了四五千件。

  在邓军看来,完成专利的跑马圈地只是跨国公司发动专利攻势的必备条件,他们如果决定要动手,那是因为他们的中国对手已经具有了足以威胁他们地位的市场份额,同时这些对手没有自己的专利累积,只能跟随国际主流技术,这样他们既可以一击即中,获得丰厚的专利费回报,又能使对手的市场受到严重打压。因此,凡是具有以上特征的行业和企业,都可能随时接到跨国公司的专利诉讼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两年时间里,发生的较大涉外争端已经有20多起。邓军特别提醒说,和潜在的争端比起来,这可能只算得是一场预演。现在没有受到这种威胁的行业也没有理由庆幸,跨国公司的战略是,要打就要打有油水的,现在他不打你,可能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

  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项数据也表明了这种趋势。这个委员会从1993年到2000年受理涉及337条款的137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台湾占到了41件,最新的数字已经有了变化,从2002到2003年,中国内地公司已经取代台湾公司,成为亚洲受到专利权打击最多的企业群体。

  许多与外国打过专利官司的中国公司在吃过苦头后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对手太“狡猾”了!如何运用专利之“术”积极应战成为当务之急

  在无汞碱锰电池的案例中,美国劲量同时告了长虹等8家内地公司和一家香港公司。9家公司被告之前进行了协商,认为自己有很多胜诉的理由,决定积极应诉。没想到的是,在开庭前3天,香港那家公司宣布和劲量庭外和解,这家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也突然失踪了。这家公司手里握有技术上对中国公司有利的重要证据,他们的“临阵脱逃”,使其他中国公司顿时处于很被动的地位。

  邓军指出,分化瓦解、各个突破是跨国公司在反倾销和专利权诉讼中都常常使用的手法。“他们正是在按规则在玩,而中国企业恰恰是不了解和不善于运用这些玩法才会吃亏。”据了解,索尼公司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多达400人,美国杜邦公司拥有60多个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他们对各个国家的法律、意识形态、经济状况甚至民族性格都进行深入的研究。邓军提醒说,中国企业不要把时间花在埋怨对手的手腕上,而要逐渐学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掌握更多的规则,懂得更多赢得专利战的“艺术”。

  事实上,中国企业也正在变得更聪明。2003年4月和9月,全球剃须刀行业老大飞利浦先后两次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诉称,温州4家企业侵犯了飞利浦的两项剃须刀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告的4家企业委托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搜集资料,最后抓住了飞利浦的软肋,认为它的这两项外观专利并没有足够的新颖性,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是无效专利。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的委员会认定飞利浦在1998年申请的剃须刀外观专利无效。专业的专利事务机构在跨国专利权纠纷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这个中介行业的勃兴,将助中国企业一臂之力。

  此外,通过跨国并购也可以部分扭转在专利权竞争中的不利局面。TCL收购美国汤姆逊的电视事业部、UT斯达康收购美国多家中小企业,都成功的通过企业的购并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专利,赢得了一些必要的专利筹码。

  “对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取胜之道,还是要逐步增加研发的力度,增强专利权保护意识,不要满足于在世界产业链上最低端的一环。”邓军强调。(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作者:新华社记者李薇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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