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要“管”进场商品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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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2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今后,进入商场的商品的商标必须登记备案。日前,市工商局出台《重庆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市118家百货、建材等商业企业内进行试点。 该办法要求,商业企业对进场商品的商标有关手续要加强管理,确认商标是否有效、使用商标的商品是否在核定注册使用的商品范围内。据悉,该办法将逐步推广到全市。
(记者 周尚斗)网络编辑:甘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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