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警钟长鸣 不要把“火警器”形同虚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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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作者:郑荣来 在英国读书的女儿告诉我,她们晚上睡觉时经常被火警警报惊醒。原因是,学校的火警器是自动预警系统。在学生住的每个房间的天花板上都有这种装置,像电灯开关那样大小,稍有浓烟雾,就发出尖叫声。楼里的管理员闻声出来察看,见没事了才让大家回去。不少留学生反映,敏感的报警装置虽然有些烦,但他们把平时当灾时,倒也使人感到安全。
前不久,吉林和浙江先后发生了特大火灾。据调查证实,造成吉林中百商厦火灾的原因之一,是3/4的灭火器已过期,“火警器形同虚设”。对照一下:一个是尚未成灾,火警器便频频响起,一个是人员、楼房俱焚,火警器却如虚设。这形成强烈的反差。我们既然有此装置,又何以如此?其实不说自明,要么是人员失职,报警器无人操作;要么是警报器失灵,压根儿就不响。无论哪种情况,都是管理上的严重失误。其中还包括没有管理员去迅速打开通道、窗户和出口,致使人员无法逃出,场地也不合乎消防要求却没有及时整改。 灾难给我们的教训,一在设施,二在管理,前者是物的因素,后者是人的因素。而关键又是人的观念。科学技术的发展,先进的火警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采用,可以预防灾情发生,或使灾情减轻,损失减少。必要的火警装置,是不能省却的。宁可让门面少一点豪华,也要保证防火设施的到位和有效。更重要的是,要在国民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采取周到完善的管理措施。事实上,我们的一些重要公共场所大都有火警设施,但安全意识没有跟上,一旦灾情发生,报警器不响,通道不能通,门窗打不开,一片慌乱,酿成大灾。 亡羊补牢不为晚,是化教训为经验的积极思维;但未雨绸缪这更有意义的格言,不应只是一句空话。另据报道,仅去年一年,特、重大火灾比较多的某省,平均每天火灾75起,令人触目惊心。人命无价,一次火灾,代价何其惨重。造成火灾的原因,大多因为电器、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是不可避免的。血的教训,应该换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的文明。这种文明的根本,是要把保护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凡是有利于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的措施,都要千方百计努力采取并实行。物质建设的文明加上管理建设的文明,才是安全的保证。 小小火警器,并非多么高精尖的技术,国外的警报装置也并不太值得我们羡慕。凭我们中国人的智慧,完全有能力制造出既精确又不致敏感得让人生烦的产品。我们需要追求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当我们真正把它当作一个目标树立起来之时,我们的预警意识才能提到一个新高度。也只有这样,才能如同战时之对待防空警报,报警装置和消防警器才不致形同虚设。 有一句话叫“警钟长鸣”,它已成为我们的警世格言。它的真正内涵,在于它的精神意义。意识上的警钟,重于物的警钟。思想上的常备不懈,犹如有警钟在耳边长鸣,头脑上绷紧了弦,才能在行动上防范不测。无火有警,有备无患,我们就会大大减少悲剧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