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布廉租房最新标准 人均使用面积8-1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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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0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永笔实习生吴丽通讯员武方报道:符合廉租住房的家庭,将可享受按人均使用面积8至10平方米标准调配的廉租住房一套,或减免其原承租的公有住房一半的租金。 昨日,武汉市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等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3月1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为《办法》),发布了本地最新实施意见。
据介绍,《办法》只规定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上限,即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武汉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7平方米)。而武汉市为确保廉租户的利益,还规定了廉租房最低人均面积须在8平方米以上(包括8平方米)。此外,武汉市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对廉租户承租的公有住房实行减免一半租金的优惠。 据悉,今年武汉市将购买120套二手房作为廉租住房,调配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同时减免1500户廉租户住房的一半租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