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房地产商拖欠行为不还款不批新项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03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实习生吴幼叶记者张伟达)房地产企业为自身拖欠行为支付的“成本”将会越来越高。昨天,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建设市场管理会议明确指出,限期不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房地产企业,今后将拿不到新批项目。市建委主任朱金坤透露,今年我市将成立清欠小组,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建设领域欠款问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在摸底调查后,政府要在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中做出还款安排,在三年内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房地产商通过自查,对拖欠工程款立即还款,不能立即
证券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