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首推“廉政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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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22 扬子晚报 | |||||||||
镇江16日电 镇江润州区法院从今日起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据悉,今后,该区法院所有在职审判人员在领取当月工资时,都将被扣除210元工资作为“廉政保证金”,年终若无违反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者,法院予以一次性返还。 法官与律师“私下交易”,已成为影响司法公正、产生司法腐败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润州区法院制定出台了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代理人之间不得单独接触的规定,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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