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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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4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肖世艳)为了让各种乱收费无处遁形,广西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让人们对各收费单位该收什么费,收多少费一目了然,以此来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不公示的收费,公众或企业可以拒缴。 自2001年以来,自治区物价局对教育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实行了公示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制止各种乱收费,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按照规定审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可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示。各单位的收费公示栏(含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要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社区等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还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示。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为防止乱收费通过公示而变得合法化,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收费公示内容的审查,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完整,同时结合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对有关部门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各单位公示的项目、标准与收费许可证或有关文件规定相一致,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将各种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对没有经过公示的收费项目,群众可拨打12358投诉。 作者:肖世艳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