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年内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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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有关部门正对单位自管住房进行调查,为决策提供依据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通讯员梁秀密)按照住房制度,一般每年都会重新调整公房出售价格,但由于受单位自管住房统计不全的影响,现今公有住房出售执行的仍是2002年的标准。市国土房产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处负责人昨日说,目前单位自管住房调查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今年房改政策将作调整。
自管住房是指以单位名义购买或建造(含合作)的住房。住房制度改革10多年来,单位自管房到底房改了多少,出售了多少,还有多少没出售,尚缺少一个详细的信息系统,而这又直接影响到今后房改政策的制订。另一个现实是,由于非成套公房目前还不能出售,因而对于租住非成套公房的职工来说也就没有享受到房改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负责人说,全面进行单位自管住房调查,摸清非成套公房数量,是为下一步研究非成套公房能否出售、怎么出售作政策准备。 另外,市国土房产局住改工作处昨日表示,鉴于目前仍有不少单位特别是区属单位还没有报送自管住房情况,自管住房调查工作将延期一个月。并再次提醒:各单位可通过登录www.xmtfj.gov.cn“业务指南——住房制度改革”一栏下载调查有关数据格式文件或到市房改办(松柏大厦写字楼1901、1903室)领取数据格式盘;并将上报数据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市房改办(E-mail:fgb@xmtfj.gov.cn)或直接将上报数据文件盘送至市房改办。咨询电话:5108020、5108332。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