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拳整顿旅游市场 京郊游旅行社必须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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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29 胶东在线 | |||||||||
北京市旅游局18日出台了10项“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措施,重点治理“零负团费”、“旅游合同”等问题。其中规定,“京郊游”也应签订旅游合同。 晨报曾在“3·15”期间推出报道,北京不少旅行社在“京郊游”时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为此,措施中第7项规定,今年6月份前,北京市旅游局将会同工商部门完成《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的制定与颁布工作。北京市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
此外,为配合措施执行治理旅行社“零负团费”及变相的“零负团费”,北京市旅游协会将定期发布部分热点旅游产品的最低成本价,北京市旅游局也会特聘社会监督员对媒体刊登的旅游广告进行监督。北京市旅游局要求,旅行社要向游客公开旅游产品价格和各种自费项目的真实内容和价格,明示导游服务费的价格,并要告知游客自主选择自费项目,写入合同的行程安排中。此外,还要对旅行社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报酬机制予以监督,以杜绝旅行社向导游人员收取押金、垫付团费和收取人头费的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