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毛病”怎么能管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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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30 沈阳晚报 | |||||||||
“管管网吧,救救孩子!”这样的呼声在近几年的各级“两会”上频频被代表、委员们提起。猛药治网吧,症结究竟在哪里?记者就读者提出的热点问题采访了一线执法人员。 读者发问:网吧坑了孩子,如何“法办”? 案例插播:两学生7昼夜迷失网吧
2003年6月20日,沈阳市两名初一学生因迷恋网吧夜不归宿。家长寻遍120家网吧也没找到孩子,便向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报案。通过全市范围内的拉网检查。6月28日,孩子家长终于在位于和平区文体西路上的一家大型网吧内找到了孩子。此时,两个孩子已经在网吧里玩了整整7天7夜,饿了就买点面包、方便面充饥,困了就趴在桌上睡一觉。经过调查认证和现场检查,发现该网吧不仅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昼夜营业等问题,而且上网登记手续也不健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网吧进行了查处,勒令其停止营业整顿。 说法提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吧正常营业时间为早8:00时—晚24:00时。该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未按规定核定、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执法机关可根据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读者发问:网吧的“毛病”为啥这么难治? 权威说法:立法滞后、职能交叉成为执法难点 我国第一部规范网吧的规章是2001年4月3日施行的由信息产业部等四部(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这部办法的出台距网吧业的兴起足足晚了四年。因此,在网吧的原始审批阶段,对其经营规模、开办条件的限制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十分模糊。于是,相当数量的网吧开在了高校的生活区,大学生的宿舍旁以及中小学校的周围。一时间,网吧经营者的腰包迅速鼓起,而学生家长却怨声载道,社会舆论更视网吧为洪水猛兽,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现象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 由于法规建设的滞后,造成电信、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重复审批、把关不严、交叉管理、互相推诿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有些网吧在被罚款后,就想法把罚的钱赚回来,结果变本加厉,形成恶性循环。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吊销许可证的工作需文化局来完成。 执法者说:沈阳市千家网吧出路在何方 目前,沈阳市的网吧数量已突破了一千家,竞争也日趋激烈。2003年上网费用降到了每小时1元,有的网吧为了吸引消费者,推出了上午免费上网、包宿免费供应夜宵等经营策略,导致网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普遍下滑,有的网吧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境地。为了生存,90%以上的网吧除放开全部网络服务项目外,还增加了非网络游戏内容,有的网吧甚至装进了大量的盗版故事片,以此招徕顾客。绝大多数网吧已逐渐演变成电脑游戏厅和录像放映厅。 执法机关呼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从网吧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控制总量,限制发展。各地区应结合人口数量、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客观实际,科学地规划出本地区网吧发展的总体数量,在总量范围内实行优胜劣汰,以有效避免网吧行业虚假繁荣背后的恶性竞争。 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密度和力度,在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全力加强在假期和夜间对网吧的管理力度。本报记者朱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