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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法官律师间构筑隔离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30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构筑一条“隔离带”,以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纪律约束。

  《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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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禁止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单方接触。《规定》第三条规定:“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

  二是对法官回避和律师不得接受委托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第四条规定:“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本院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这里规定的“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是指根据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律师的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在法院任职的,或者律师原为法院的工作人员,从法院离、退休或者调出后未达到法定期限的,不得担任该法院审判案件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等情形。

  三是禁止法官和律师进行权钱交易。从目前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有的法官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承办案件的律师;有的律师以给法官回扣、提成等为交换条件,明示或者暗示法官违反规定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有的法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变相索取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贿赂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有的律师以各种方式直接或变相贿赂法官,或为法官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甚至假借法官的名义以贿赂法官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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