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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不再接受“免费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0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陈敏华)

  昨天,67位旅客因上海某航空公司无故取消航班被滞留北京首都机场而引发纠纷。记者从有关航空公司获悉,近期因天气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和取消情况明显上升。旅客不再对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费商务套餐、免费宾馆住宿“买账”,开始向民航部门要标准,以弥补航班问题对旅客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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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民航资源网站日前进行的调查显示,在332位随机被调查者中,276位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最在意的机场服务”项目是“航班不正常时的服务”,位居11项机场调查之首。

  事实上,在航班延误或航班取消情况下航空公司究竟该如何补偿旅客的损失,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东航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本市仅消保委对从上海始发的航班有一个补偿要求: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问题,航空公司必须用补偿或等值服务来弥补旅客损失,同时,旅客可以随时要求航空公司告知航班准确信息。但对于间接的损失如何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目前民航方面没有明文规定。

  在京沪两地频繁往来的邱先生经常会碰到航班取消、航班合并等情况,他愤愤地说,不仅所有的商务行程要重新安排,很多商业机会就此流失了。“航空公司态度好一点的还告诉我航班情况,差一点的连人也找不到”,邱先生表示,无论是什么原因,旅客购买了机票就该享受到应得的权利,但是现在这个权利没有标准来评判。

  “对航班不正常的服务标准,国内各航空公司都没有明确的书面文件。”东航保障部副经理王晓平对记者说,因天气、空中管理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不正常问题,航空公司肯定不承担责任,但一般会提供包括餐饮、住宿以及往返交通费等免费服务。上航客运处经理张晨雯认为,安抚的标准很难定,“地域差异是导致统一标准无法出台的主要因素,而航空公司自己的标准也不能让旅客满意”。

  记者曾多次就此问题采访民航总局,但迟迟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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