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告管理重大变化 取消广告企业经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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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深圳三月十八日电 (向隽 高原) 从今天开始,深圳传统的广告管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广告企业只须取得营业热照,就可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此举取消了广告企业在注册后还必须要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才可经营广告业务的制度限制。 据悉,深圳今后新设立的广告企业只要到所属辖区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直接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而已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
深圳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对广告企业实行“证照合一”的管理模式,是深圳今年推进广告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还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如在户外广告市场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