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学校“五一”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2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省高等学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以方便各地考生查询、参考。 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信息的有效形式和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制订,其主要内容包括:
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记者董方义通讯员车宗哲马衍刚)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