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饮水质量将每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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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52 每日新报 | |||||||||
保障市民知情权自来水质受监督杜娟建国新民 新报讯【记者杜娟通讯员建国新民】从昨天召开的天津市公用事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事关市民实际生活的公交、自来水、燃气等行业的服务保障能力在2004年将得到全面提升,天津市民可以乘放心车、喝放心水、用放心气。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今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将按月对城市自来水水质进行公示,让老百姓喝水喝得明明白白。据了解,实行自来水供水水质公示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建设部最近对城市供水水质督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城市供水实际情况建立的,目的就是保证城市供水安全,维护公众利益。 自来水水质公示的内容是市中心区、滨海新区及各区县已取得供水资质的供水企业的出厂水质。由天津市水质监测中心和滨海地区水质监测站对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游离余氯和浊度等常规4项指标进行检测,由天津市供水管理处将检测结果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