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买房政府的越位与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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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0:13 新桂网 | |||||||||
由于井冈山市区的整体搬迁,根据井冈山市委、市政府今年2月2日联合发出的第14号文件的规定,所有搬迁到新城区办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都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在新城区购置一套商品住宅,否则将被“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于是井冈山机关、事业单位的2000余名干部职工就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要么买房,要么调走(据《南方周末》3月18日报道)。
其实,真正面临两难选择的,只能是小部分有可能找到相对满意的其他工作的人,就大部分人来讲,由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对收益,其选择几乎是惟一的:听政府的话,买房。 由于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受损失的除了无奈买房的干部职工之外,还有投资方及政府本身。 住房买卖应该是发生在房地产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单纯的买卖关系,其价格的形成经双方博弈最终由市场决定。但由于政府的介入,改变了两者之间的均衡关系:买方事实上失去了自主选择权,所能选择的只是买谁的房子;就开发商来讲,则很容易形成价格联盟,只要相互之间达成默契,无论价格抬高多少,房子也不会留在手里。 政府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但给自己出了道难题:干预价格吧,这本来应该是市场的事;不管吧,又不好向干部职工交代。所以才会有“曾经希望召开价格听证会,但物价部门表示这属于市场行为,无法开听证会”这样的插曲。 政府的这种市场介入,还将导致投资畸形。 2000余干部职工可不是小数目,这还只是“起带头作用的”,那么,房地产市场就几乎成了旱涝保收的领域。资本总是逐利而行的,就必然会引导开发商加大投资,别的领域的资金也可能向这里聚集。但是,这种投资却是建立在政府命令的基础上的,本身就很脆弱。如果政府收回成命,而其他的买房人又一时没有形成购买行动,商家的投资至少暂时会成为“沉淀成本”,无力进行别的投资。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应当是公共政府,其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包括公用设施、公共政策等。井冈山市政府的强制买房的行为,一方面是越位,即干预市场;另一方面是缺位,即没有在完善公共设施上下足工夫。事实上,政府担心人气不足有些多虑。政府机关的搬迁,本身就是一种带动作用。政府所在地意味着一种便利。同时,如果再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不仅会吸引人来居住,也会吸引人来投资。 如果生活不便,纵然所有的干部职工都住在这里,也对其他人起不了多大“带头作用”,对资本方来讲也无利可图,也就不会形成所谓的“人气”。山东王希忠 作者:王希忠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