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银弹击倒三贪官 送现金送摩托轿车内谈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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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0:13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 记者陈永海 通讯员莫名 “黄卓文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3月12日,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对个体建筑商黄卓文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而此前不久,受贿人原苍梧县工商局局长韦拔枢、副局长李振华和苍梧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莫伟民等三人被一审宣判有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现年47岁的黄卓文,是来自广东化州的建筑包工头,几年前开始承包苍梧县工商局的基建工程。他为能顺利拿到该局数百万元造价的3个工程,先后送出22万元现金和价值1.8万余元的礼品。一个工商局的两名局长和一名中层干部,就在他的20多万“银弹”前倒下,锒铛入狱。 1998年西江特大洪水中,苍梧县大圆塘市场因水浸而下沉,需要返修,黄卓文承接了工程。为了能得到县工商局领导对工程项目的关照,在工程建设阶段,黄卓文独自一人来到局长韦拔枢家里,将两万元现金送给韦拔枢。后来,黄卓文又承建了苍梧县广平工商所综合楼工程、新城区城东市场工程。黄老板“喝水不忘挖井人”,先后又“孝敬”韦拔枢现金5万元。 除了送钱,黄卓文还用贵重礼品“答谢”韦拔枢。1998年夏天,黄购买了1台价值4800元的空调,直接送到韦拔枢家并安装好;1999年,黄开车送韦拔枢到广东南海购买摩托车,韦拔枢想买一辆价值5300元的“大白沙”女装摩托车,黄马上为其“埋单”;2000年,黄卓文又陪同韦拔枢到南海购买家具,韦看中一套价值8000元的家具,最后也是黄老板付的账。 长期做建筑工程生意的黄卓文深知,承建苍梧县工商局的工程,单是“摆平”局长还不够,还须得到工商局负责划拨工程款的财务股股长李振华和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莫伟民的关照。 为了取得工程的承建权,并顺利拿到工程款,黄卓文于1998年到2001年在工程招投标和划拨工程款中,先后送给李、莫二人“好处费”共15万元。每一次肮脏的交易,都在黄卓文的小轿车里进行:黄卓文打电话给李、莫二人商定时间、地点,然后开小轿车到达约定地点,待二人上车后,黄将用报纸包好的现金交给他们。经查明,黄卓文在承建大圆塘市场返修工程中,送出4万元;在承建广平工商所大楼工程中,送了3万元;在承建城东市场工程中,送了8万元。拿到钱后,李振华和莫伟民平分,各得7.5万元。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03年8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立案查办了黄卓文行贿、韦拔枢等三人受贿窝案。在此之前,李振华已升任副局长,莫伟民也由普通干部提拔为工商所长。他们的美好前程就这样被一个“贪”字葬送了。 作者:陈永海 莫名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