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长落马始末 快意仕途毁于笑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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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6:01 新民晚报 | |||||||||
2004年3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柴王群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头发花白,已经有些谢顶的柴王群面色憔悴,神情木然。这位曾官至正厅级的共产党员、国家干部是怎样一步步从人生的光亮辉煌处坠入犯罪的黑暗深渊呢?
官运仕途一路通顺 现年49岁的柴王群是山西人,大学文化,1977年9月从山西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先后任山西临汾地区公安处干事、地委研究室干事、山西省委组织部干事、副处级组织员。1987年5月,由于工作出众,年仅32岁的他便在事业上有了很大的起色,先后任中组部地方干部局一处、二处副处级调研员、四处副处长、处长。1996年9月又被下派到云南曲靖地委挂职任副书记,一年后全面主持地委工作,1997年10月任曲靖市委书记(正厅级)。2001年3月,柴王群走上了他人生的辉煌顶点,被任命为云南省委宣传部长兼曲靖市委书记。 年富力强,一路快马扬鞭,柴王群的经历确实让人羡慕。然而,不为人知的是,他的人生轨迹早在1994年时就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轨道,他手中的权力早已浸染了金钱的铜臭。正应了那句老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慕马案”带出行贿人 柴王群受贿一案,是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案件带出来的。中纪委在查处“慕马”案件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一案(另案处理)时,查出了刘爱党行贿的一套房子记在了柴王群之妻许某某的名下。几经侦查,发现这套房子系刘爱党“孝敬”给柴王群的。 柴王群和刘爱党,一方在北京,一方在沈阳,相隔千里,这种异地行贿受贿是如何开始?又是为何开始呢? 1993年,身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刘爱党,其管理的公司在当地可谓颇具规模,凭着公司的财力以及刘爱党的钻营,他与沈阳市某领导走得很近。为了能在仕途上升得更快一些,某领导嘱托刘爱党,让其帮找关系办点事。对于某领导的重托,刘爱党不敢怠慢,他使出浑身解数,通过朋友帮忙疏通关系,几经努力,刘爱党与某领导在北京与时任中组部地干局四处副处长的柴王群套上了近乎。 找时机送上“好东西” 好不容易在北京认识了一个“管用”的领导干部,刘爱党高兴之余,想方设法地讨好柴王群。刘爱党深谙“回报要在付出之后”的行贿之道,仔细地揣摸柴王群的需要,适时适地按需送上“好东西”。 1993年5月的一天,刘爱党在北京民族饭店宴请柴王群。酒过三巡,刘爱党道出了做官者的难处,说得柴王群频频点头,仿佛得一知己似的。临别时,刘爱党送其人民币2万元,以及1块价值2.38万元的“雷达”牌手表。柴王群一一笑纳。一个月后,刘爱党与柴王群在一宾馆吃饭,刘爱党又送其人民币3000元。柴王群没有推辞予以接受。 昆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