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取消科技成果奖 新设杰出成就奖不发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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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2:1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瑾) 中科院昨天对外宣布,中科院科技奖励制度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取消科技成果奖,设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 旨在奖励科技“亮点”工作的杰出科技成就奖重在奖“人”,注重原创,注重国际评价,主要奖励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的重大成果的个人或研究集体。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建立了开放式的推荐、评审的方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5名及以上院内外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以联名推荐;二是评委组成上,院外科技专家的比例不能低于10%;三是聘请国内外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价;四是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为荣誉性精神奖励,不颁发奖金。目前国内外大多数科技奖励,一般为每年推荐、奖励一次,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为每两年推荐、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10个个人或集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