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雇凶杀人案主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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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3:05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曾轰动京城的特大雇凶杀人案,19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雇凶杀人的雇主王宝生和“杀手”武治君被法院判处死刑;另外几名“杀手”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50岁的王宝生原是中国纺织科学院机械厂供应科科长,因对被害人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机械厂厂长李开不满,意欲进行报复。
2002年7月,王宝生与芦文林预谋,由王宝生提供资金,芦文林找人杀死李开。9月1日,被雇来的武治君、胡国杰等将李开绑架后将其带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京密引水渠边,将李开投进水渠,致李开溺水而亡。据了解,王宝生雇凶杀人共付给芦文林等人民币55.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