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改革必须是“全面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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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7:08 中国《新闻周刊》 | |||||||||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闭幕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清晰地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他说,我们从一开始搞改革,就包含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全面改革;而且,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最终也不能成功。 诚哉斯言。
古今中外的历史已经证明:单兵突进的改革,比如重点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短期内是可取的,也确实可以依靠原有的政治体制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但从中长期来看,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甚至也包括人们的心灵、精神之间,不可能总是脱节。 脱节的结果,就是社会治理的某种失序。比如,权力不受约束的官员肆意寻租腐败,在权力的扭曲下贫富差距加大,享受不到改革利益的底层民众心有怨艾,等等。在这样的制度与心理背景下,经济增长的方向和基础都是脆弱的。 显然,要保持社会整体秩序的稳定,维持经济的中长期繁荣,就必须在继续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像温总理所说,改革必须是“全面改革”。 自去年以来,政府高层已清醒地意识到了突出经济改革、单纯强调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严重问题,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和与之相应的官员政绩观,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新的施政原则。高潮则是本次全国人大以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中首次写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宪法原则。可以说,这些已经为政治体制改革定下了基调。 在具体做法方面,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目标:第一,要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第二,政府要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第三,政府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这三个方面,都有很多领域有待突破。 按照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说,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因此,权力必须要为民所用;也因此,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从近年来不断暴露出来的官员腐败、决策失误、忽视民众利益等现象看,目前对权力的监督仍是不够的。这方面的制度性改革,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党内监督条例、地方民主选举、各级人大的立法监督作用日益显现等等,都是改革的良好开端。 监督、约束权力,最有效的手段还是法治和民主。温家宝在与政协委员座谈时掷地有声地提出:治国者先要受治于法。这是对法治原则最精辟的阐述。 法治,不光是用来维持私人间的和平秩序的,更主要的是用来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在法治秩序下,官员的行为将有明确的界限,越过界限给人民造成的一切损失,都需要官员承担全部责任。民主制度则与法治相辅相成,通过人民的参与,让官员明白,他们应当对谁承担责任。 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约束,其目的无非一条,即落实新宪法修正案中所昭示的一切政府部门一切活动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也就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人民的自由、权利和利益为本。 我们有理由期待,本次修宪和政府高层在全国人大上的表态,将会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新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