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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一级大法官曹建明《面对面》:“高法”2003(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4:43 新华网
  CCTV.com消息(面对面):

  他们被称作社会公正的最后屏障

  体恤弱势民众疾苦

  依法保障人权

  他们在寻找着公正与效率的平衡点

  2003,他们终结了一桩桩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

  而另一方面也要应对来自民众舆论的关注与批评

  《面对面》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

  评说过去一年中国司法审判界风云大势
人物介绍:

  曹建明

  1955年生 国家一级大法官

  1979年开始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法律 担任教职

  1997年至1999年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

  1999年11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4年3月10日下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做了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中国的司法审判领域的现状再次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为此,《面对面》栏目记者拜访了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过去一年中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进行了专访。

  记者:你对于法院系统去年的工作,你有什么评价?

  曹:我认为最高法院还是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行了自己的审判职能。就去年的工作而言,我想有三个方面大的特点,第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的问题,在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司法大检查,长达半年之久。

  第二,也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下大气力清理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和清理超审限的民事行政案件。

  第三,也是社会非常关注的,就是如何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在便民利民方面下工夫,提出一系列司法为民举措。我想这是去年工作的三大重心或者说三大方面的特点。

  记者:但是像所有的报告一样,我们对肖院长的报告后面的一部分,很小的篇幅里边,我们看到法院工作的不足。你觉得不足是什么?

  曹:老百姓最关注的,或者说对法院存在不满意的地方,最关键还是在公正与效率两个大的方面。这种公正而言,我想老百姓要求法院判决不仅是在判决的实体上要公正,现在这个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程序要公正,形象要公正。那么很显然,我们在程序方面还有不周全的地方,我们有些法官在形象方面还有欠佳的地方,另一方面就是效率的问题。如果我们的判决尽管是公正的,但是如果这个判决一拖三年、五年才判决,或者五年十年才执行,从这个角度说,公正也得不到保证。我想这是人民群众在关注法院工作,评论也好,意见也好,是最大的焦点之一。

  2003年对于中国的法官们来说,是颇为繁忙的一年,中国法院审结的案件数量又创了新高,接近569万宗,另一个方面,全国法院系统首度进行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复查各类案件112万件,对其中的5800件依法进行了纠正。

  记者:司法大检查的目的是什么,是针对自身还是针对案件?

  曹:司法大检查主要还是一次大规模的自我教育,执法执纪的检查活动。

  这个检查主要是重点检查那种少数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少数人员不廉洁的问题。对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改判,对违法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你现在怎么评论你们这支队伍?

  曹: 我们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过硬的,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方面,是竭尽全力的,但是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记者:我们查了一下去年的报告,5年以来全国法院违法违纪的人数在逐年减少,从98年千分之六点七已经下降到了去年的千分之二,但是今年肖院长的报告已经只有5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不是足以说明我们的法院、法官更廉洁了呢?

  曹:应该讲经过这些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院系统的违法违纪人员的比例数还是在下降。当然去年讲的是违法违纪人员,今年强调的是法官,为什么强调法官?因为他们是手中掌握审判权和执行权,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个群体。过去讲的违法违纪它不仅包括刑事责任,而且包括党纪政纪,包括一般的行政处分,一般的警告,而这一次是突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突出了这一点。

  2003年中国法院系统出了两件轰动全国的腐败大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因受贿,双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既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高级别的法官受到刑事处罚,建国以来实属罕见。

  记者:去年给大家印象很深就是麦崇楷的案件,这样一个位置的法官,居然最后是这样一个结果,我相信不但是对法官一种震撼作用,更重要是对老百姓感到很意外,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

  曹:在这个问题上我想作为我们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始终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对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的,坚定不移的抓下去,决不手软。

  记者:怎么样防止这一类现象再度发生,因为法官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做法?

  曹:具体的做法,从自律机制上,最高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防范机制上,我们公布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包括规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通过流程管理进行制约;从惩戒机制上,我们规定了法官法的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法官的违法审判追究制,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在监督机制上,我们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像法官的警戒谈话制度等,包括我们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我们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记者:但是我也听到有人在抱怨,法官的待遇太低了。

  曹:这个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进一步加以解决。但我想作为一个法官,恐怕在思想上还要有一定的准备。我今天我做一个法官,我就不可能要求我去拿律师那样的报酬,即使在国外,当然国外法官的工资、薪水比我们要高,但是国外法官同国外的律师相比,他的差距仍然很大。我想作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一旦你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应当有一种牺牲的精神。

  记者:您也当过教授,现在也是法官,方便透露一下您的待遇吗?

  曹:我过去是在大学当教授,当大学校长,相比较而言,大学的待遇要比当法官的待遇要好,应该说是我现在法官工资的几倍。我现在的待遇,我可以讲,总共加起来四千多块钱。

  曹建明是现任中国惟一的一级大法官,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中,他的学术背景引人注目,从1979年开始他一直大学校园里研习法律、担任教职,多年法律生涯历练,他成为我国著名的国际经济法专家和高级律师,而他讲的课至今也仍为学生们津津乐道。1999年,他从华东政法大学院长的职位,转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记者:但是法官他也是人,他也生活在社会当中,我很想听听您是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的,有没有因为案件找过您呢?

  曹: 我不瞒你说,有时候可能同学、朋友或者哪一方面,会向你反映一个案件,也会说一些比较中性的话,如希望能够依法处理。

  最简单一个要求,希望你把我这个材料转到有关部门,请他们秉公办理。这个话看上去也不错。也没要求为我徇私,你按照程序办。但对我来说,就是一种考验,他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我们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不能私自转材料,不能私自打招呼,尤其我是处在这样一个岗位上,我把我的同学、我的朋友的材料转到哪个部门,并说请你们秉公办理,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会怎么想,他会不会想因为是院长的同学、朋友,是不是对我明示还是默示了什么?本身对他是一个考验,其实更大的考验是对我自己。

  记者:实际上一边可能是亲情朋友,一边是你的职业、你的理想。

  曹:是。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官职业基本道德,是对法官素质最基本的要求。最高法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这条上做了明确的规定。我想社会上现在,包括法院系统少数法官有的时候发生问题,我想恐怕还是主要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处理好。要学会拒绝,而且要学会拒绝诱惑,学会孤独,学会痛苦,学会清贫。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中提到了一个新话题:解决刑事超期羁押问题,超期羁押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期限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针对以往比较严重的此类状况,2003年,全国法院系统展开了一场清理超期羁押的运动,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4100件,涉及7600多人。

  记者:从今年肖院长的报告中间,我们看到你们解决了很多超期羁押的案件,这个数字当然说明你们的成绩,但是我们很想知道,它是怎么产生的呢?

  曹: 在长期实践过程当中,确实我们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这种现象,有的时候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如果一些案件长期超期羁押,长期得不到判决,甚至有个别的案件,最后还不构成犯罪,那不仅是对被告人,包括对被告人的家属身心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对整个司法机关形象都会带来伤害。

  当然我想这种原因,除了观念方面外,还有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比方说有些被告人他在一审判决过后,他有了新的检举、举报,就需要查证,这样的话,期限相对拖延。有的案件比方证据还不足,需要补充证据,还需要司法鉴定,这个时候就需要延长时间。还有,我们法律的规定还不尽完善,现在不管大小案件,疑难复杂多少,实际上是用同样一个审限。有的案件,一个很简单的案件是一个半月,非常疑难的案件也是一个半月,有的案卷只有两本两本,有的案卷五百多本案卷,甚至八百多本案卷,都是一样审限,法律规定还不尽完善。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今后在诉讼法修改过程当中来逐步加以解决。

  记者:实际超期案件的羁押问题还牵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衡量一个法官的工作,以他的结案率和工作量来衡量呢。

  曹:我想公正是前提,公正是基本的要求,一个案件必须公正才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我们在追求公正的基础上,又要讲究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试想,如果一个公正的判决,三年五年,甚至是八年十年以后才得以判决,应该执行得不到切实的执行,过了很长时间才得以执行,那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仍然会受到损害。有句老话讲的好,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法律是寻求正义的最终手段,而当诉讼手段也穷尽的时候,许多人选择了继续申诉,据统计,2003年全国法院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将近400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达到12万件。

  记者:我在新闻单位工作,我们经常收到各种各样法律投诉案件,你们怎么对待和处理人民来信呢?

  曹:首先我们要求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做出,必须及时回复。我们发展不平衡,有些法院对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太多,有的时候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回,现在要求对一般的来信来访,要求十天之内给予至少一个程序上的答复,我已经收到,我准备进入什么程序处理。对重大问题的反映,那么一般要求我们司法为民的措施里提出三天之内,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收到你的申诉请求,我什么时候处理。这是第一个措施。第二个措施,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当中,涉及的重大的问题,敏感案件,包括涉及我们现在,假如我们法官违法违纪,或者社会上老百姓、困难群体,集中关注的问题,这些重大的问题,要求及时在报,及时向部门领导、向法院的领导及时报告,来尽快得到处理.

  记者:对于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来说,有没有具体的一些办法,就是支持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更方便,更便捷能得到这种法律援助?

  曹:我们去年一年,通过民事的简易程序解决了一大批案件,再一个措施就是提供司法救助,对一些老百姓,经济上却有困难,又打不起官司的这些困难群体,依法给予减缓免,诉讼费给予减缓免。去年我们对20多万件案件实行减缓免。减缓免的费用大概10个亿人民币。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样来保证他尽管是经济非常困难打不起官司,能够进入法院来打官司。

  记者:您有一个讲话,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案件你提出三快,这三快也引起人们的议论,当时到底是什么样的背景,您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曹:这个问题提出其实不是我讲话的提出,是最高法院在去年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来进一步提出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提出司法为民具体23项措施,其中一项措施就是对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要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记者:你提快肯定是一种强调,跟法律基本原则来说是不是向背,让人联想起从重、从快、从严这类的口号?

  曹:尽管这些案件比较多,但是这类案件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明确,你应该付我劳动报酬,你没有付我劳动报酬,这个债权债务关系比较简单,也符合我们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

  2003年对于中国司法审判界来说是个很不平静的年份。一方面,法院系统与其他司法监察部门分工合作,将一批批贪官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一大批大案要案的审理也引起了社会轰动,中国民众与媒体对法院和法官表现出空前关注。

  记者:去年好几起案件炒得很热,这种舆论的力量或者舆论的方式会不会影响到你们的判决?

  曹: 现在社会上人民群众关注一些案件,并有不少评论。应该讲,我们都是非常关注,非常清楚,也是非常注重解决的。包括人民群众的来信,我们自己也在看,并通过程序来依法、来处理、来审理,这些都是我们做的工作。当然回过头来,在新闻媒体的工作上,我们也非常强调新闻媒体能够做客观、真实的报道,也强调文责自负。

  记者:作为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士我很想知道我什么时候介入是最佳的时机?早了可能你们不让,晚了我们也不起作用。

  曹:当然现在,我想,在这个方面我们现在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个总体的基本原则是,新闻媒体的介入基本要求是不要影响法院公正的审判。在新闻媒体的介入过程中,应该说大多数的媒体在监督过程中,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起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发现有些媒体有些时候,如果过早,比如在法官自己本身审理之前,单方面引用了一方当事人的这种材料,然后在媒体上进行炒作,并给社会造成一个非常强烈的印象,这个案件就是应该胜诉、就是应该败诉,实际法官本身自己还没有审理。这种影响、这种结果,不仅对社会公众会形成一种误导,实际上会对法官独立公正审判,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记者:去年某些案件是不是已经发生这种现象呢?

  曹:我们重视舆论,但不是仅仅依照舆论来进行审判。

  舆论,我想,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从法官来讲,他在审理具体的案件时,他不仅是重舆论的问题,他更要重事实,重程序,重证据,重法律,严格依照法律做出判决。

  记者:但是就现有制度下,很大程度上都是靠法官的自觉性。

  曹:对法官内心的要求,自身素质的要求,必然会提到很高的标准上来,回过头来,除了自律机制必须要有监督,这种监督我觉得是分成两个方面,既有法院内部的监督,又有社会外界的监督,两个方面来共同。当然如何加强法官的监督,我想实际上我们社会各界都展开了非常热烈的讨论,在司法体制改革当中,也是一个重点。当然我想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和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也是相辅相成的。

  记者:包括民众对你们的批评和指责?

  曹:其实我想,批评也好,指责也好,我觉得都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作为一个法官,你一旦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你就要学会经得起,不仅要经得起批评,经得起指责,实际上要求更高的还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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