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拿到首笔误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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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8: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通讯员龙志兵)昨天,消费者冯女士从市消协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2元退鞋款和误时赔偿费191.52元。这是继市统计局公布2003年北京职工年均工资为24045元的信息之后,市消协按照新的日工资标准,为消费者拿到的首笔误时赔偿费。3月10日,家住大兴区的消费者冯女士买了一双22元的休闲鞋。结果当晚穿上外出散步时,只行走了十几分钟,左脚鞋就张开了大嘴。第2天,冯女士要求退鞋,售货员称经理不在,让冯女士明天再来。此后,冯女士接连4次到商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早在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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