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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周宁公安局副局长强奸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18 天津日报

  禹志明苏杰

  据新华社福州3月21日电(记者禹志明苏杰)14岁少女遭强奸后到县公安局报案,22天后,竟被办理案件的公安局副局长再次强暴。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近日被法院以强奸罪、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仅3年,周宁县检察院认为法院轻判,近日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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