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枉法不说话 法院照样判他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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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18 天津日报 | |||||||||
姚刘阳胡锦武 据新华社南昌3月21日电(姚刘阳胡锦武)为徇私情,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法医张之雄竟在为他人鉴定伤情时将“轻伤”鉴定为“重伤”,致使两名百姓被无辜羁押达31天。虽然张之雄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但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形成了充分的证据锁链,遂在其没有供述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张之雄身为司法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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