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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枉法不说话 法院照样判他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18 天津日报

  姚刘阳胡锦武

  据新华社南昌3月21日电(姚刘阳胡锦武)为徇私情,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法医张之雄竟在为他人鉴定伤情时将“轻伤”鉴定为“重伤”,致使两名百姓被无辜羁押达31天。虽然张之雄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但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形成了充分的证据锁链,遂在其没有供述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张之雄身为司法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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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出于私情,伙同他人伪造伤情材料,故意作出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重伤鉴定,因此检察机关指控的徇私枉法罪名成立。近日,张之雄被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透露,这是江西检察机关查办的首例公安干警徇私枉法“零口供”被判实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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