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非法拘禁他人 被判有期徒刑八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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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38 宁夏日报 | |||||||||
讨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徐某某却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不但欠款没有要回,自己却走进了牢房。近日,他和马某某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徐某某是出租车司机,韩某某曾向他借款2000元。他经过多次催讨,但就是拿不回借款。一天下午,徐开车到青铜峡铝厂三期工地生活区办事,发现韩在一商店内转悠,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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