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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非法拘禁他人 被判有期徒刑八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38 宁夏日报

  讨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徐某某却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不但欠款没有要回,自己却走进了牢房。近日,他和马某某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徐某某是出租车司机,韩某某曾向他借款2000元。他经过多次催讨,但就是拿不回借款。一天下午,徐开车到青铜峡铝厂三期工地生活区办事,发现韩在一商店内转悠,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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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前催要欠款,但仍没如愿。徐气愤之余,便将韩强行带至灵武市园艺场岳父家,胁迫韩打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之后,徐又找来马某某等二人帮忙,将韩拳打脚踢,并用木凳子砸其腿部。随后,徐又逼迫韩给家人打电话送钱,否则就不放人,并约定在灵武广场见面。韩的家人如约而至,但因没有见到韩而没把钱拿出。徐气急败坏地返回岳父家,将韩锁在一间屋子里,声称拿不到钱决不罢休。第二天中午,徐又逼着韩给家人打电话,约定在灵武农行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下午,徐和马按预定的地点拿钱时,万万没想到被接警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至此,韩已被非法拘禁了22小时。(本报记者谢国苍)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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