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可自主涉足股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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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57 每日新报 | |||||||||
据《证券时报》报道民政部民间机构管理局局长李本公日前表示,今年6月1日起将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取消了以往对基金会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诸多限制,今后基金会可自主进行投资;登记管理机关对基金会是否进入证券市场,既不鼓励也不遏制。 李本公说,基金会为了保证基金的增值和保值,要开展一些经营活动。只要遵循合法、安全、公正的原则,并且按照基金会章程,经过理事会的特殊程序通过,就可以进行自己
“基金会对今后的证券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有多大影响,我们无法估计。如何保证在经营活动当中,把风险减到最低,把收益增到最大,保证基金会资金的安全,这是公众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李本公说,关键在于完善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 2002年全国性基金会基金有 30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