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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王老五"受骗 受推荐的"窈窕淑女"是他人之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9:09 新华网

  在佛山经营多家饭店的许先生花去数千元入会费加入一婚介所“俱乐部”欲觅佳偶,婚介所为其推荐了一名“白领丽人”,谁知,几次约会下来,诚心寻找真爱的许先生发现女方竟然是有夫之妇而且还有小孩,顿时觉得自己的善良愿望被婚介所欺骗。于是他一怒之下将婚介所作为第一被告、婚托为第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部退还入会费、赔偿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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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元“入会”欲觅佳偶

  今年37岁的许先生是湖南人,目前在佛山市禅城区经营数家饭店,算是成功人士,但婚事却没有着落。

  一个月前,许先生看见一则广告:禅城区某婚介所推出专门为成功人士设立的征婚俱乐部,数百位成功男女作为会员,享受定期聚会,婚介所定点推荐双方见面,直到会员最终满意为止。

  被广告称为“单身至尊俱乐部”的形式实际上是禅城区一家婚介所推出的经营项目,俱乐部只是一个称呼,并没有固定的场所。当天许先生来到婚介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俱乐部已经征集了500多位未婚的先生和女士,全部是事业成功或者具有高学历的白领人士。所谓的俱乐部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将大家召集起来,到某个地方举办舞会或者聚餐、野外活动等,以此作为会员们相互了解、认识的舞台,至于聚会次数,婚介所的安排是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到时会员自愿提供赞助经费作为聚会开销。

  看着办公室人员随后翻出的一大堆照片和简历,上面果然有很多身份显赫的男男女女。许先生不由得不信,当即支付了会员费一共3000元,为此他获得了一张制作精美的“单身至尊俱乐部”会员卡。婚介所告诉他,除在定期举行的会员聚会中为他特别定点推荐女方会员外,平常时候婚介所也会为他介绍符合条件的女士。

  “总经理助理”原是家庭主妇

  许先生入会10天后,婚介所通知他说已经物色到一名符合条件的女士,是一家制革厂的总经理助理,大学文化,本地人,28岁,希望许先生尽快抽时间见面。

  2月底的一天,许先生通过婚介所的安排,西装革履地来到市内一家餐厅与“总经理助理”张某初次约会。张某身材高挑,谈吐得体,自称自己的前任男朋友出国后没有了音信,并且当面称赞许先生年轻有为。第一次见面下来,许先生觉得相当满意,当即对婚介所表示有继续发展下去的意向。

  几天后,许先生再次约会张某,表示自己希望和对方进一步交流。看见对方沉吟不语,许先生觉得自己有必要表现一下,当即带她出去买了一部价值数千元的手机作为礼物相送,并且大度地表示即使没有缘分,作为朋友也应该送礼物的。张某于是表示回去好好考虑。

  3月17日,许先生与张某在一家餐厅进餐时,一名中年男子和张某打招呼,张某却装着没有听见,并且很快起身进入洗手间。细心的许先生清楚地听见男子叫她“张某某”,而不是她自己和婚介所所称的“张兰”。许先生当即起身和该男子打招呼,男子留下电话表示要和许先生交朋友。

  次日,许先生打电话给自称是张某邻居的男子,表示有生意和他合作,在不经意间,对方透露,张某有家庭有小孩,丈夫在外面工作,她和婆婆一起在家照看小孩,根本不是什么总经理助理。

  状告婚介所索赔8000元

  随后,许先生向婚介所交涉,婚介所表示,没有义务核查张某的身份,只是作为中介机构进行牵线搭桥,如果张某有违法的行为,自然有法律部门来对其处理。但许先生认为婚介所有意欺骗顾客,并怀疑张某就是婚介所专门雇请的婚托。对此,婚介所否认,但却拒绝联系张某当场质证。

  许先生找到张某的那位邻居,随即来到张某家。面对突然出现的许先生,张某怕把事情闹大,当场承认是婚介所聘请她作婚托,每见一个征婚者获取婚介所报酬100元。张某说一切都是婚介所的安排,自己只是想赚点钱补贴家用。

  一切都明了,许先生于19日向禅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婚介所和张某全部退还3000元会员费,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并要求张某和婚介所向自己赔礼道歉。

  昨日,记者根据许先生提供的婚介所地址(禅城区卫国路一小巷)上门采访时,名叫“良×婚介所”的大门已经关闭,而张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律师说法: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王美富律师认为:婚介所作为中介机构,有义务核实征婚者的婚姻情况,即使是征婚者一方隐瞒婚姻情况致使另一方受骗,婚介所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证据表明婚介所明知征婚者不符合征婚规定而利用其欺骗另一方,则完全是一种欺诈行为,将承担全部的责任并要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陈明苟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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