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技校生报考公务员 遭遇歧视难享"大专"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9:27 新华网 | |||||||||
近日,深圳高级技术学校的毕业生遇到了一件头痛的事。在此前深圳市大规模招考公务员的过程中,该校的学生前去报名却以没有“大专以上学历”被拒之门外。对此,学校王亮副校长表示,学校经劳动部批准设立,培养的学生属于大专层次。虽然同是大专,但学校的学生却没有教育部门所管的大专学校学生所有的大专学历。这使得学生在就业和工作等方面难以享受到大专待遇。
王亮说,深圳高级技术学校是1999年经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的。根据省政府(粤府[2001]98文)的规定,高技校与职业技术学院同属于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以培养大专层次的第一线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但在具体管理上由于高技校分属劳部门管理,而职业技术学院属于教育部门管理,一直以来高技校的学生并没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大专学历。 王亮表示,日前,深圳市某部门要招收一大批公务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得到消息后,该学校的部分学生前去报考。为了证明学生的大专身份,学校还特意为有需要的学生开出了相关证明。但在资格审查时,报考的学生被招考部门以“没有大专学历”而拒之门外。 由于受到学历的困扰,高技校的学生在就业和工作上遇到不少麻烦。学生就算到了一些大的国企中工作,也只能享受到工人待遇。 王校长说,高技校学生该享受怎样的待遇,劳动部门对此早有规定。在粤劳社[2002]62号文件中对高级技校的毕业生待遇也作了明确规定,指出:“高级技校毕业生,取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到企业工作试用期满后,按照企业工资分配办法,参照大专毕业学历工资执行;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见习期满,按其工作岗位参照大专学历工资待遇执行。” 目前,深圳市高级技术学校已经向深圳市劳动部门反映此事。 深圳市教育专家赵卫教授认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社会对技能人才仍存在着一定的歧视和不合理的待遇。从新的人才观来看,技能人才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工匠”,而是名副其实的人才。 劳动部门应与教育部门配合,尽快打通同等层次技能人才与同层次学历教育人才在身份、待遇等各方面的不同规定,明显不符合技能人才培养的条框也要尽快改变。在此要特别呼吁全社会来重视这个问题。(记者何涛)(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