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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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9:55 北京日报 | |||||||||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北京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是我们肩负的重要职责。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166件17158人,提起公诉13983件19518人。我们与公安、国家安全、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重点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认真开展打击涉毒、涉枪等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在非典肆虐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首都抗击非典的大局,坚持“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检察工作”,对防治非典过程中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哄抬物价、编传虚假信息、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快予以批捕和起诉。我们还深入监区,积极配合支持监管部门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了三万余名在押人员无一受到感染,维护了监区的安全稳定。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共发出检察建议800多份,促进案发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与公安、司法局、区县街道等配合,开展社区矫正活动,帮助监外执行罪犯尽快回归社会;选派100多名检察官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意识;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和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对人民群众来访,做到听谈耐心、疏导细心、办案公心,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13642件,妥善处理群体访78件,对特殊紧急来访快办速结,及时化解矛盾,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推进,职务犯罪更加复杂,出现了国内犯罪国际化、作案手段智能化、犯罪种类新型化的现象,导致查处犯罪取证难、突破难、追赃难。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的职责,加强侦查对策研究,开展侦查技能训练,进行侦查机制创新,着力提高侦查水平。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我们重点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了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335件386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34件。其中,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63人,局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20人,司法人员犯罪9人,百万元以上大案79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我们通过查办北京白菊电器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启超挪用公款210万元、受贿53万元、行贿3万元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计卞中贪污1262万元、挪用公款2.16亿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惩治了腐败,促进了发展。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我们查办的案件中,既包括市属单位和中央驻京单位的职务犯罪,也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职务高、难度大、案情复杂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我们集中力量,审查起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广东省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等案。贵州省原省委书记、人大主任刘方仁案正在办理之中。我们承办这些倍受全国关注的大案要案,为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化和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使国家工作人员少犯错误,经济少受损失,改革少受影响,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社会大预防网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个案预防;在金融、工商、税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与市纪委、市城建工委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奥运场馆等重大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共同打造“阳光工程”,实现“廉洁奥运”;开展讲课进村、送法下乡活动,加大对涉及“三农”问题的职务犯罪预防;以讲座、展览、互联网宣传等形式,扩大预防宣传面,促进预防工作社会化,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的核心内容。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贯彻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我们深刻认识到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的观念,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不该立案而立案”等违法行为,全年共监督立案30件44人。同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违法取证、超期羁押等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4次。按照法定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构成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标准而又没有提请逮捕、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全年共不批捕580人,不起诉417人,追捕54人,追诉78人,既不冤枉无罪的人,也不放纵犯罪,确保司法公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对审判机关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以及审判活动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依法提起刑事抗诉。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很重视,现已改判17件。同时,我们对审判机关不及时立案、不按时送达法律文书、庭审中限制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我们集中开展了对超期羁押案件的专项检查,清理出超期羁押案犯44人,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些超期羁押案件已得到解决。我们派驻的监所检察室普遍与看守所、监狱实行联网,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和动态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维护监管秩序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近年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大幅上升,这些案件与群众和单位利益密切相关。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国家和集体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去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65件,同比增长31%,现已审结1215件。对裁判显失公平、确有必要再审以及涉及下岗职工、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的申诉案件优先审查,重点办理,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经审理已改判15件。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予以维护,努力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认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对服刑人员申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检察环节出现错误的案件,均依法给予赔偿,还当事人以清白。去年对3起错误案件进行赔偿,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积极推出便民维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了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检察权,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增强人权保障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建立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机制。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社会群体,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为了保障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广泛吸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规则69条》,内容涵盖检察业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主动让当事人了解诉讼进程、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等具体事项。这项制度在市检一分院先行试点后,已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开。后来,我们又制定并公开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便民维权20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社会反响较好。二是实行检务公开,推出便民举措。设置检察宣传专栏,印制检务宣传手册,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情况,扩大检务公开范围,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实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改善接待条件,开设残疾人接待通道,安装查询检察职责、案件诉讼程序的触摸屏,对署名举报及时答复等等,切实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三是对部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宪法规定,检察机关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实践表明,只有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才能更好地公正执法、为民服务。为此,我们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依法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事项和人大代表的议案与建议。认真办理好代表转来的人民来信,接待好代表来访。按照要求,二分院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了评议。进一步健全了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机构,充实了人员,完善了联系制度。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为检察机关的特约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及时、经常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同时,我们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群众为检察机关的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监督员,借助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市院、分院、区县院领导班子经常深入社会各界座谈交流、走访代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共征得意见和建议60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宣传、预防犯罪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对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重视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的监督制约。在原来制定的《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若干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度,并狠抓落实,确保在各个检察环节中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市检察机关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坚持不懈地紧抓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组织广大检察人员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在学习中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树形象,服务发展做贡献”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首都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确保检察工作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从严治检,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标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坚决查处,毫不手软。去年严肃处理了5名有违纪问题的干警,有效促进了队伍严格执法,公正清廉。坚持人才强检,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按照中央提出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队伍建设目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首先是加强班子建设。区县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换届,市、分院班子进行了适当调整和交流,合理配置检察领导人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采取集中办班、脱产学习、以老带新、以岗代训、上下挂职、基层锻炼等办法,提高干警的岗位实践能力;三是积极引进人才。去年又从高校和社会引进140名应届毕业生和专业人员,近几年共引进高学历人员已达780多名。目前,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普遍提高,一支富有活力的检察官队伍正在成长。坚持改革兴检,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出和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公诉人才库,形成了一支骨干公诉队伍。在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评比中,我们再次荣获第一,展现了首都检察官的良好素质和整体水平。推开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侦查办案机制,提高侦查水平,增强破案能力。我们还以改革的精神,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普遍推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开展工作总结和研究,取得了一批检察工作理论成果,为首都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同志和东城、丰台等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前进,涌现出了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在首都政法系统开展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评选中,丰台、海淀检察院和2名检察官分别当选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和“干警标兵”。尤其是方工同志在被中政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委树立为“公正执法的楷模”之后,又被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推举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六名先进典型之一在全国宣讲,展示了首都检察官队伍公正执法的形象,为首都和全国检察系统赢得了荣誉,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积极性,学方工精神、做方工式检察官的热潮正在形成,为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首都检察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另外,我们在市委、市人大的关怀下,进一步加强了检察保障建设,办公办案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一年来,检察机关的成绩和进步,主要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区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对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不小距离,对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执法水平亟待更新和提高;三是检察改革和管理还不深不细,有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大,影响了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五是检察工作中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努力解决。各位代表:2004年,是首都北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践“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中共北京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行动,在服务首都大局中作出新贡献。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把握首都检察工作发展方向。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要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便民维权措施,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二、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服务。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拓展预防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拓宽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司法公正,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深化改革和管理,为推进检察工作注入新的动力。要完善主诉、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检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要强化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和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促进检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四、推进人才强检和科技强检方略,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继续引进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方工同志的典型作用,弘扬方工同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的精神,大力培养优秀的首都检察官队伍。继续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打好基础。五、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改进作风,不断提高首都检察工作水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检察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确保首都检察工作走在全国检察系统的前列。各位代表,伴随着时代发展的铿锵脚步,我们将迎来建国55周年。新的一年,首都检察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切实履行好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首都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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