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毒猪头肉放倒5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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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0:0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四川安岳人唐某夫妇怎么也没想到,买回了3岁儿子爱吃的猪头肉,却从此与儿子阴阳两隔。20日晚,嘉兴市南湖第一砖瓦厂的一些外来人员及附近农民,食用了路边熟食摊的猪头肉后,先后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至当日深夜中毒人数已达57人,其中有23个孩子,最大13岁,最小的就是唐某夫妇的3岁儿子。 经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到昨日晚上,入住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中医院的患
据病人自述,他们都是吃了当天从熟食摊上买的猪头肉后,突然开始腹痛、呕吐的。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出动了20多名监督人员,采集病人的呕吐物和吃剩的猪头肉,快速检测后,结果是亚硝酸盐大量超标。亚硝酸盐是一种白色或淡黄色结晶,工业原料,也用于食品加工,人摄入0.2到0.5克就能引起中毒,摄入1到3克就会导致死亡。 卖猪头肉的是四川人熊学富和嘉兴洪合镇人李朝芬,现两人已被嘉兴警方刑拘。今年3月,两人以夫妻身份租房居住,见附近是砖瓦厂,厂里几乎是外来人员,而且以四川人和云南人居多,于是在3月16日开始卖猪头肉。 熊某说,他烧猪头肉的手艺是李某姐姐在电话里教他的,李某姐姐在云南卖猪头肉。他按照吩咐用盐和街头买来的硝将生猪头腌一下后再烧,用量是手抓一把“毛估估”。至3月20日,他一共卖出了11只猪头。 金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