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救治流浪伤病人员 23间医院半年蚀了13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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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0:12 新华网 | |||||||||
广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今日开幕。记者昨日从中国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员会获悉,农工党将集体向本次政协会议建议:由民政部门属下医疗机构担负起收治流浪伤病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新的收容管理条例实施后,广州市“120”急救电话常常接到不少呼叫,当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是一些流浪人员假装晕倒,他们不肯治病,反而向医护人员提出要
一些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医院也因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涌入而叫苦不迭。白云区某三甲医院,几乎每周都有身无分文的流浪伤病员被送进来,给医院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据卫生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广州23间医院为救治流浪伤病人员共“蚀本”133万元。 为此,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集体建议,应由民政部门属下医疗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伤病人员。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副主委余明永对记者表示,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精神,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由其属下的医疗福利机构承担流浪伤病人员的救治是其责任范围内的事。 据悉,目前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医疗机构有5所: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市慈善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院和市东升医院,床位总数超过2000张,有能力收治除传染病外的流浪伤病人员。(肖萍刘莹刘奕伶 曾建平)(来源: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