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零口供”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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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2:24 扬子晚报 | |||||||||
为徇私情,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法医张之雄竟在为他人鉴定伤情时将“轻伤”鉴定为“重伤”,致使两名百姓被无辜羁押达31天。近日,张之雄被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透露,这是江西检察机关查办的首例公安干警徇私枉法“零口供”被判实刑的案件。 2002年7月2日,从事个体经营的刘辉与蒋某、石某因经济纠纷发生打斗。刘辉受伤后
2002年12月28日,按照3人的事先“安排”,刘辉拨打了萍乡市人民医院的急救电话后被送进了医院脑外科。卫某很快替刘辉伪造了癫痫病历,随后又趁给一位患有右枕叶软化灶的女患者看病之机,为其拍了一张头颅CT片充当刘辉的头颅CT片。 2003年2月27日,张之雄向萍乡市人民医院开具了委托司法医学鉴定函,医院又根据卫某对刘辉的病情介绍,作出“外伤性癫痫”的司法医学鉴定结论。据此,张之雄又为刘辉作出了“重伤乙级”的法医鉴定。 随后,手持“重伤乙级”法医鉴定的刘辉向打伤她的蒋某、石某要求赔偿20万元“私了”未得逞,便向派出所报案,致使二人被刑事拘留。直至2003年8月22日,当地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蒋某、石某在被羁押31天后才被取保候审。 虽然张之雄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但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形成了充分的证据锁链,遂在其没有供述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张之雄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出于私情,伙同他人伪造伤情材料,故意作出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重伤鉴定,因此检察机关指控的徇私枉法罪名成立。姚刘阳胡锦武(据新华社)链接 医生闲聊惹官司 一只水瓶跌落炸碎后,蒋某左手拇指内侧被一块碎片扎伤,北京西城区某医院医生为其缝合伤口时一直在聊天,致使伤口缝合质量很差。此后又因换错石膏,使他左手拇指、食指失去部分功能。昨天记者获悉,蒋某已将该医院告上西城法院。他要求医院向其赔礼道歉并做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7643.90元。谢德良(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