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汤到底是药还是汤? 药膳经营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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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3:33 新华网 | |||||||||
老广向来有食补食疗的习惯,喜欢在膳食中加药材,最常用的就是煲药材汤,且不同的汤还都能说出一些“疗效”来,如土茯苓煲龟清热解毒等等。酒楼食肆也投其所好,烹出种种药膳。这本是岭南饮食文化一大特色,但把药膳当作药以致宣传过了度或宣传有误,不但会误导消费者,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药膳尽管加入了中药材,但无论是其本质还是按规范管理的范围都是属于食品类,但
问题:标示药效与药典不符 记者在海珠区一家以食用菌类为主的饮食店发放的菜单里,看到由20多种菌及其组成的菜谱上,都有相应的治疗效果,如降血压、降胆固醇、止血、治痔、治疗糖尿病和抗癌等等。就此,记者请教了有20多年从业经验,并通晓中药材和中医药理的谢先生,他告诉记者,上述所列的菌类,无论在药典和《本草纲目》上都没有收列,该饮食店在宣传单中标示出如此具体的疗效,不仅不科学甚至是违规的。 在芳村区某酒楼,记者也看到,在其菜单上每种汤的下面都写着汤的功效,如,“淮山煲老鸭,疗效:清热解毒”。当记者问服务员,这种汤为什么有这种功效时,服务员犹豫地告诉记者,因为汤中有淮山,所以可以清热解毒。但据药典记载,淮山是补脾、养肺益肾的,并没有清热解毒之疗效。 法规:只有药品才能宣传疗效 记者从我国颁布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看到,食品广告不能与药品相混淆,不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而根据我国药品法规定,只有针对某种适应症做过临床试验的药品才能宣传疗效。 专家:药膳宣传不能夸大 广州市药监局和中药界的专家认为,一些草本植物本身既可以食用也可以入药,而基于民间药食同源观念的药膳,在岭南饮食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强身健体上有其合理之处,并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但随着市场的规范,药膳要注意规范经营———毕竟里面含有药材成分,既不能夸大宣传,更不能张冠李戴。 消费者说 北方人:不知该喝什么汤南方人:错误宣传不道德 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林女士告诉记者,煲药材汤已成为老广养身保健的重要手段,即使饮食店不宣传,也都知道哪种汤适合自己饮。但她也表示,饮食店菜单上错误宣传疗效是非常不道德的,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威胁。而北方来的何先生以前从未见过拿中药材来煲汤,自己这方面的知识非常缺乏。中药材有温性的有凉性的,如果不表明效果,那怎么辨别自己该吃哪种呢?(苏婉波、黄佩)(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