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遗弃幼小生命 九成以上是肢残智残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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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4: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李亚杰)近几年来,儿童在福利院的人数每年以44%的速度增加。大体上的比例是:被遗弃的占总数的90%,其余的占10%。在弃婴中,90%以上是残疾儿童,这其中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肢残,二是智残,三是两者皆有的肢智双残。 中央综治委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家庭抚养和监护未成年人责任履行的社会干预研究报告》显示,有些父母发现孩子患有像心脏病、脑瘫这样的病,他们负担不起
“一个幼小的生命经过母体的孕育来到世上,便缔结了与其父母的特定的亲子关系,无论他是俊是丑,无论他有残有疾,都与父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意味着父母要承担起养育他的责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鞠青认为,“然而不幸的是,总有那么一些狠心的、自私的父母,置亲情、孩子的命运于不顾,为了摆脱自身的责任而选择了对幼小生命的遗弃。” 在其余的10%中,有些是私生子。一些人出来打工而非法同居,结果生下了孩子,这些孩子没有什么名分或者其父母无力抚养,只有抛弃。“靠社会道德的力量难以唤醒失去良知的父母,必须借助法律的力量。”鞠青说,“因遗弃行为而使未成年人重伤、死亡或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走投无路的;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未成年人的;遗弃者屡教不改的;遗弃动机卑鄙的,应当依法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