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新规:残疾者创业最高贷款5万元年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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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5:1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喻敏 通讯员 李霞 谌君)从今年起,我市将针对自主创业残疾人实行年息为1%的小额借款政策。记者昨日从市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了这一政策。 这一小额借款的对象为,有本市城乡户籍、有市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想创业的残疾朋友可向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请低息借款。
申请借款条件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已经实施的从业项目,缺少流动资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愿组织就业,有固定场所,工商和税务登记齐全,有一定自筹资金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后缺少部分资金的;残疾人准备自主创业、具备市场可行性,预测经济效益可靠的。 对残疾人兴办的安排残疾人10人以内从业的经营项目,借款额度可在1万元以内;安排残疾人10人以上的,借款最高限额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规模较小的借款最高不超过3000元;经营规模较大的,最高限额1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