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冲谈分类管理改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6:59 重庆晨报 | |||||||||
昨日,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冲就这次改革的热点问题,接受了重庆晨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记:这次改革各类检察人员的职位员额比例是多少?分类后各类人员之间能否互相流动?
王: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按现有人员编制为基数,确定各类职位员额比例为:检察官不超过30%,检察事务官45%以上,检察行政官不超过25%。分类后,不同类别之间的检察人员可以跨类别流动,但前提是有职位空缺,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资格条件,按相关规定程序选拔,完善任免手续。 记:检察官减少了,会不会削弱打击犯罪的力度? 王:不会。检察官虽然从数量上减少了,但是改革后的团队更加专业化、司法化和精英化。经过部门科室的合并建立起来的机构和机制都是以检察官为中心,能够有效整合了检察资源,减少了过去跨科室审查报批的环节,减低了司法成本。特别是实行检察官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会大大提高办案质量。 记:改革后对打击职务犯罪和反腐败斗争会不会有影响? 王:打击职务犯罪和反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以后,这块职能都归在职务犯罪侦查局。过去举报中心设在控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通过审查、初选到立案侦查等环节,现在设在职务犯罪侦查局,线索更靠近了作战前沿,缩短了时空距离,增强保密性。同时,有效整合了侦查资源,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中力量更加集中,有利于大兵团作战。 记:老百姓要伸冤以后找哪个部门呢? 王:检察机关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结合紧密的除了举报贪官,就是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和国家赔偿工作。过去这些工作分散在几个科室,改革后只需在诉讼监督局就可以搞定了。(记者赵君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