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证填错字 村民一年跑断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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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4:4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0年前,广西南宁市有关部门向潘雪瑛颁发了一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土地使用者”一栏却将“潘雪瑛”的“雪”填写成了简体字“彐”。去年,潘雪瑛去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使用证”和“准建证”上的姓名与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不能办理。为了开一个身份证明,她跑了多个部门,但是至今仍没结果。 为了开这张证明,潘雪瑛竟然来回奔走了一年还没办成。她先到乡政府,要求查询,
然而,当她再次到乡政府时,又被告知应该到区土地管理所;区土地管理所又告知她,应去原郊区政府开证明。而此时,原郊区政府早已被撤并。无奈,她第三次来到区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她要重建档案,并给她开列了办理房产证所需的9个条件:查档证明(土地局档案证)、申请报告、填申请书及登记表、原土地证、村委会证明、村上三分之二农民同意使用本宗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潘雪瑛十分不理解地说:“既然是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我的名字写错了,他们就应该承担责任、纠正错误,为什么还要我为开一个证明来回跑断腿呢?”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