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谁来分担民工维权的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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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7: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舒圣祥 据3月17日《绍兴日报》报道,人称“土律师”的毛荣中,虽然只是高中毕业,在绍兴的民工中却是大名鼎鼎。他的名气始于帮民工讨工钱,打维权官司。如今,这项工作却给他带来无尽的烦恼:本来,毛荣中有一支取得了施工资质的建筑工程队,年收入有10余万元。但自从他搞起了维权以后,收入锐减。
毛荣中并不具有律师资格,在法律上称为公民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代理人是不能收费的。毛荣中一直以来都是出于自己曾经的民工经历和对民工的同情,免费为民工服务。仅为民工维权,他贴进去了8000多元。问题是,如果一直都不收费的话,他难以坚持很久。 目前,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类似毛荣中的公民代理人群体。他们通常都是从自己的遭遇中积累经验,然后再帮人打官司,以代理劳资纠纷为主。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成熟、法律服务机构和设施不够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但笔者以为,我国并不十分缺少律师事务所,同时也并不很缺少律师,民工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和维权的方式也有些了解,关键的还是一个“钱”字。 试想,民工维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讨要自己那点少得可怜的工资,他们许多人连维权所需的电话费和车费都无法解决,又怎么付得起高昂的律师费呢?想到类似毛荣中一样的免费为民工维权的公民代理人,很可能因为经济的原因会被迫放弃继续为民工维权的事业,笔者不禁为民工兄弟感到悲哀。这笔维权的成本,本是因为老板的不守信誉和违法行为引起,现在让处于弱势的民工来承担,显然不合理。许多人到最后官司是打赢了,可讨回来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的,这几乎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笔成本,需要给出一个法律上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