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措施 好天力争达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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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7:42 新华网 | |||||||||
昨天,市政府召开第37次市长办公会,通过了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措施的报告。市长王岐山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的各项措施。 近几年来,本市实施了九个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03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由1998年的100天增至224天,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数由1998年的141天减到5天。目前本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空气质量距离国家环境质量
据了解,第十阶段的具体目标是:力争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各区县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继续增长。 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共提出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郊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政策和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四个部分、16项措施。其中,在控制污染增量方面,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在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方面,要尽快完成执行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3标准)的上报工作。 市长王岐山指出,作为2004年56件实事之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的各项措施,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理。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