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鸡毛小事 青岛"相邻公约"化解邻里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7:54 大众网 | |||||||||
本报青岛3月22日讯(记者 王太星 崇真)今天下午,在青岛市北区镇江北路居委会,几十位居民签订了“相邻公约”,这份公约对家庭、邻里间常见的问题做出了规定,以此来规范和引导居民间的关系和生活。有了这个“小立法”,邻里间的纠纷就很容易化解了。通过“公约化”管理,市北区五年来调解了近万起邻里纠纷。 记者看到,相邻公约共有六条,主要是针对家庭和邻里之间易发生的矛盾做出的规定
镇江北路居委会的董主任介绍说,签订相邻公约的不仅包括社区居民,也包括市场上的业主。 通过“公约化”管理,市北区五年来调解了近万起邻里纠纷,连续五年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看似都是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设立的公约,却发挥着意想不到的作用。镇江北路居委会朱副主任说,2003年9月份,敦化路27号6楼两位新人结婚装修房子,结果造成楼下厕所下起了“小雨”,在居委会的调解下,按照签订的“公约”,楼上的新人心服口服地为楼下的田先生重新装修了厕所顶棚。 朱副主任还说,没有纠纷时,“公约”是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约束性规范;出现纠纷后,“公约”则成为衡量是非的一个尺度和准则。一位抱着孙子前来签“约”的大娘说,现在邻里间的矛盾少了,这个条条框框还挺管用的。编辑:王静(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