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乱收费乱罚款开刀 天津市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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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8:04 新华网 | |||||||||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贯彻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天津市投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天津市开始集中开展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专项整治,日前,市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清理
清理经营性收费包括:一是自立项目无合法收费依据的,将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的;二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规定,将行政职能分解,委托给中介组织和学会、协会收取费用的;三是违反自愿有偿服务原则,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四是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部门组织行业人员培训,委托给学会、协会和社会力量办学组织,强制收费的;五是未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以及利用收费许可证扩大范围的。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按市、区县两级进行。 为确保治乱清理工作抓出成效,市和区县政府分别设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办公室。市治理办公室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物价局、审计局、纠风办、减负办等部门参加,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组织协调。区县治理办公室由区县政府牵头,组织财政、物价、审计、纠风、减负等部门参加,负责本区县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市及各区县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在清理整顿基础上,市治理办公室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按清理原则提出取消、停收和降低收费标准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重新颁布《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天津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目录》。(完)(通讯员曲明记者柴宴宾)(来源:天津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