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总经理北海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涉嫌三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8:58 桂龙新闻网 | |||||||||
昨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一位戴着手铐的博士总经理被法警押上被告席,他被海城区检察院指控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3项罪名。 博士经理被刑拘 昨日被押上海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博士总经理名叫杜光东,44岁,拥有博士学位
虚假出资指控 经检察机关查明的虚假出资事实如下:北海银湾公司在广西工商局注册成立,原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主营业地在北海的股份制企业。被告单位深圳锐博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人杜光东。2000年1月15日,北海银湾公司与深圳锐博公司在北海签订《合作合同书》,明确约定深圳锐博公司以其“生产经营性设备及相关的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成为北海银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被告人杜光东在深圳锐博公司出资入股的过程中,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00年4月,北海银湾公司和深圳锐博公司共同委托广西的一家评估公司,对深圳锐博公司提交的拟作入股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五本专利权证书复印件件”、一个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无形资产评估为609万元,生产经营性机器设备评估为237万元。 根据这一评估结果,2000年4月8日,北海银湾公司与深圳锐博公司签订《发起人入股合同书》,同年12月31日,北海银湾公司取得批复,在广西工商局办理了相关股东变更审批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锐博公司成为占北海银湾公司增资扩股后总股本3600万元的23.5%的股东并行使股东权,被告人杜光东也由此取得了北海银湾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北海银湾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公司深圳银湾公司,作为深圳锐博公司“入股项目”的科研、开发、生产基地。 自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北海银湾公司共投入资金718万元,建设该基地和开发生产,但至今未能掌握相关技术,独立生产深圳锐博公司入股技术产品。被告人杜光东提交给评估公司评估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权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权利人均不是深圳锐博公司,而分别为杜光东本人或是深圳希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光东也没有按要求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无形资产投入的各项目的价值,在评估报告中说明不能单独折价转移。从2000年1月深圳锐博公司与北海银湾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作合同书》到《入股协议书》以及直到今日,被告单位深圳锐博公司除了仅按《入股协议书》过户了三个专利技术证书外,其余均未实际过户到位。同时,深圳锐博公司也没有按《入股协议书》的约定,将固定资产移交北海银湾公司名下,直至2003年6月,北海银湾公司的财务账目上,没有深圳锐博公司的任何固定资产反映。被告单位深圳锐博公司的上述行为,直接造成北海银湾公司投资损失846万元。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指控 经检察机关查明的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事实如下:被告人杜光东在任北海银湾公司总经理、深圳银湾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深圳银湾公司350570元资金,为其支付其占股份85%的深圳锐博公司以前年度销售有关产品的退货款。2000年6月至2001年7月,被告人杜光东在任深圳银湾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挂不存在的北海双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账目,共侵占深圳银湾公司款项215894元。2001年4月至5月,深圳银湾公司从深圳一家公司抬走委托加工的信控机主机315套及配件一批(价值476112元),被告人杜光东在这批产品未办理入库的情况下,以深圳锐博公司的名义销往全国,并将所得476112元侵占。此案将择日宣判。(都市报记者段 扬 通讯员 廖章宏)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