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盐专卖局“分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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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其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省经贸委 新快报讯(记者 陈龙 通讯员 黄穗)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省盐业总公司(省食盐专卖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已经划入省经贸委,而市、县盐业公司将改为经济实体,不再挂政府行政机构牌子。“30年盐业管理政企不分的历史结束了”,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巫开立称。
在体制改革前,盐业公司(食盐专卖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广东省盐业行政执法工作由省盐业公司负责,体制改革后,盐业行政执法的职能转到省经贸委。 据悉,广州市的盐业行政执法工作,由省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广州市以外的各地级市盐业执法工作,仍由各地级市食盐专卖局执法人员负责,省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监督;过渡期内盐业执法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罚没收入上缴国库。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的执法队伍达到上千人,专门从事执法工作的达到800多人。“事实上,这么庞大的人员负担很难承受”,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何锦鸿称。据悉,该公司一年用于执法的经费和人员开支接近2000万元,“从经营角度说,我们的利润有保证;而从执法的角度看,我们信任省经贸委和工商、质监等部门”。(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