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眼观潮】:打屁股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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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姚船 小孩子淘气,做妈妈的半哄半吓打他屁股,这情景常见。 有关打屁股是否合法的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
早在百多年前,加拿大的刑法法典中,就已经有条文阐明,“在合理的情况下”家长及教师将不会因体罚儿童而被判袭击他人罪。不过,何谓合理?并且体罚到什么程度?法庭在审判有关案件时很难明确表达相关法例的准则。最近,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父母无须因轻微体罚子女而被起诉,同时也颁布合理体罚的新指引:家长只能出于教导而非愤怒发泄;只能用掌,不可用尺或皮带等工具;不能打面或头部;而且只适用于2至12岁以内的子女。至于教师,却不能用任何形式体罚学生。 最高法院虽然解读“打屁股”体罚的合法性,但在西方社会,儿童享有不受到身体和精神摧残的法例保障,所以一些仍改不掉体罚子女习惯的华裔新移民,倘仍抱着“棒下出孝子”或“不打不成材”的旧教条,常会打出祸来,进而受到警方或保护儿童会的检控。当然,有些家长对子女百般迁就,把子女或儿孙当小皇帝服侍,“老虎屁股摸不得”,任其胡作非为,这无疑又走到另一个极端了。(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