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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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35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3月23日电(记者李丽静)在河南省南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有望得到根本解决。从今年2月开始,该市在建筑行业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所有施工企业工程中标价的2%,将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金。 南阳市规定,从2004年2月份起,凡在市里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
据介绍,保障金用于解决拖欠或无故克扣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问题,如果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或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分包后,各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其他依法应支付的工资而未支付的,都可从其存入的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存入足额保障金。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