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将推进 超额用水须付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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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0:37 江南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对定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作为中国首个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正在通过这种全新的水费计价办法督促市民节约用水。 银川市的具体办法是,市民每月用水在12吨以下按每吨1.15元计费,超过12吨每吨涨0.6元,达到18吨则会上涨到最低水价的两倍。
干旱缺水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全国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每年就影响工业产值达2300亿元。此外,伴随着主要河流下游及干流普遍出现的断流和地下水位的大幅度下降,还引起了如沙尘暴频发等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 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目前已经写入国家最新颁布的《水法》。国务院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还规定,“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 据悉,目前北京市、河北省、四川省和贵州省等地都已经开始了“阶梯水价”的前期准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