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3000万7年未察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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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2:28 扬子晚报 | |||||||||
杭州电 浙江省长兴县一名信用分社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所有的近3000万元资金私自挪用,而在被告人作案的7年里,信用社竟无人察觉,直到被告人最后投案自首。 1996年12月底,被告人孙文红还只是长兴县雉城信用社陆汇头分社的一名普通会计时就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供父亲从事经营活动。在随后的7年里,她通过填制阴阳进账单、自制虚假传票、冒名取款、冒名贷款等手段挪用资金20多次,最少的一次也有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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