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高检:消除“牢头狱霸”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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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3:36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张涛报道: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或“关系犯”、“人情犯”和“自由犯”,管教方式简单、态度粗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行政拘留人员混关混管等突出问题,公安部最高检今天联合在全国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创建“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的“双加强、双保障”活动。
据介绍,创建活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底。通过创建活动,全国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将建立健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工作机制,包括要建立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和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传递制度;要大力整治监所环境秩序,改善生活卫生条件,为在押人员营造一个有利身心健康、有利管理教育的良好环境;要加强与办案单位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超期羁押,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行为;要严格依照规定使用械具,坚决杜绝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 此外,针对近年来各地看守所相继推出的一批体现便民利民、执法为民的措施,如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设立接待室或问询处、建立与在押人员家属联系制度、设立亲情电话等等,这些措施都将在此次创建活动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制度。 | |||||||||